大冶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总承包(EPC)第1号补遗书
分类:澄清答疑
作者:招标四部
发布时间:2021-09-23
阅读量:6153
大冶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总承包(EPC)第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大冶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第1号补遗书发生矛盾,以第1号补遗书为准。
-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在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中表述不一致,投标文件中是否按365日历天填写?
答: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投标文件中按365日历天填写。
-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文件格式:施工负责人简历表等四处地方存在“施工负责人”与“施工技术负责人”两种表述,是否均指的是施工负责人,且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答:均指的是施工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 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中规定: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是否即为投标文件格式中的“7-4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因“7-4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原格式未体现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修改格式原文,增加对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声明内容?
答:可以。
-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企业信誉要求在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格式中表述不一致,是否以招标公告为准,并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的要求即可?
答:以招标公告为准,并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的要求即可。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等处规定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为按费率进行报价,建安工程费及设计费均报下浮率;投标文件格式“2.8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投标报价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投标报价填写方式是否以“2.8投标报价汇总表”的说明为准,即为:投标人在投标函第1项中按建安工程费金额【根据600000000*(1-投标下浮率)计算人民币金额】填写投标总报价,在投标函第7项(其它补充说明)中分别填写建安工程费与设计费的下浮率,2.8投标报价汇总表第四行“投标报价”后的空格无需填写内容?
答:投标报价填写方式以“2.8投标报价汇总表”的说明为准,投标函第1项中按建安工程费金额[根据600000000*(1-投标下浮率)计算人民币金额]填写投标总报价。工程设计费按下浮率报价, 设计费下浮率不得低于30%。
-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信誉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是否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中设计人员要求道路等专业负责人,而本项目为房建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是否有误?
答: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信誉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等格式内容要求,与投标人资格、详细评分要求中的内容不一致,故第七章格式内容是否仅供参考,不适用内容可不填写,满足投标人资格及详细评分要求即可?
答:第七章格式内容仅供参考,不适用内容可不填写,满足投标人资格及详细评分要求即可。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第1项要求附近年财务会计报告,与“十二、财务会计报表”要求重复,为避免重复上传导致文件过大,是否可仅上传至“十二、财务会计报表”节点中?
答:可以。
- 因投标文件有容量大小限制,且本项目设计方案存在较多图片或图纸内容,财务会计报告上传无效内容会占用较多文件容量,请明确财务会计报告上传内容是否可以按评标办法要求中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如后续招标人有需要,投标人可另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以供查验?
答:因系统限制,财务会计报告上传内容不少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对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数设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 位)近三年(2018、2019、2020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中,三年资产负债率算数平均值低 于 75%的,得 5 分;高于 75%(含)且低于 80% 的得 2 分,高于 80%(含)且低于 90%的得 1 分, 高于 90%(含)以上的不得分。”)有异议。据了解,在湖北省网以往的招标文件中企业财务状况均未以三年资产负债率算数平均值作为评分标准。建议将此条评分项的标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即三年资产负债率算数平均值低 于 75%的,得3分;高于 75%(含)且低于 80% 的得 2 分,高于 80%(含)且低于 90%的得 1 分, 高于 90%(含)以上的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 招标文件第133页,(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2、每月按经确认的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进行支付 本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专项债资金等,在资金未到位之前可与承包人协商,按月进行计量,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以季度为支付节点,按经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进行支付, 请明确具体付款方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 请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答:详见附件。
大冶市人民医院
2021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