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公告是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发生矛盾,以本公告为准。
一、本项目服务期修改为约37个月,合同签订至项目清盘。
二、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以下内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括房屋营销策划或销售代理或房屋经纪等,在并在人员、场所、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有3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销售经验,拥有独立销售团队,近3年内(2019年1月至今)在武汉市完成过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代理业绩3个及以上。(投标人的业绩证明应包括对应于合同复印件、服务范围的条款、时间、地点、用户名等)。
3、项目负责人有8年以上从业经历,在武汉市内有至少3个及以上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代理业绩。(投标人的业绩证明应包括对应于合同复印件、服务范围的条款、时间、地点、用户名等)。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国铁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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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7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