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散货码头项目前期咨询服务(HBSJ-202109SY-005001001)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散货码头项目前期咨询服务(HBSJ-202109SY-005001001)》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本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答疑。本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答疑是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散货码头项目前期咨询服务(HBSJ-202109SY-005001001)》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答疑发生矛盾,以本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答疑为准。
1、招标文件“第一章”“2.3”中,以及“第五章”“四 控制价”中,关于对“本次招标方式采用报总价方式,依据中标人投标报价和招标控制价确定中标价下浮率,最终费用以工作实际完成成果文件中对应金额为基数重新计算后乘以下浮率计取”的理解澄清申请。
招标文件所提服务内容中,部分专题取费依据与总投资无关,服务内容和费用相对固定,申请进一步澄清“最终费用以工作实际完成成果文件中对应金额为基数重新计算后乘以下浮率计取”的服务内容。
答:结合相关要求,武汉市汉南区周家河泵站段港口岸线规划方案专题论证研究、水陆域地形测量及工程地质初勘(工可阶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通航安全技术研究报告、岸线合理性评估报告、防洪补救措施方案、涉河建设方案报告7个专题与总投资无关,可采用固定价格。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劳动卫生评价报告、节能设计专篇报告8个专题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有关,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表金额为基数重新计算后乘以下浮率计取。投标人需对所有专题按分项报价表进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表附后。
2、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关于“七、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交各成果文件且报告(如有)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 获取相关批复(如有)且合同费用到位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70%, 余款待财务决算完成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和“八、结算条款:按上述收费标准及折扣计取,最终以决算结论为准”。考虑到本项目为前期咨询,无论项目是否落地实施,都要完成上述服务内容,因此,申请进一步澄清两个条款中“合同费用到位”、“财务决算”等表述作为付款条件的准确理解。
答:(1)“合同费用到位后”可理解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建设资金已落实即视为到位。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70%,本阶段将基本完成招标内容的全部工作,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具体约定在合同阶段进一步明确。
(2)“余款待财务决算完成”、“最终以决算结论为准”的付款条件可理解为招标要求的服务内容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各成果文件且报告(如有)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 获取相关批复(如有)以后,招标人即开展相关结题清算工作,完成结题清算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尾款。
其他内容不变。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内容 |
最高分项限价(万元) |
分项投标报价(万元) |
1 |
武汉市汉南区周家河泵站段港口岸线规划方案专题论证研究 |
75 |
|
2 |
水陆域地形测量及工程地质初勘(工可阶段) |
89.6 |
|
3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85.44 |
|
4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
45 |
|
5 |
通航安全技术研究报告 |
45 |
|
6 |
岸线合理性评估报告 |
20 |
|
7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56.78 |
|
8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36.3 |
|
9 |
防洪补救措施方案 |
40 |
|
10 |
涉河建设方案报告 |
15 |
|
11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19.6 |
|
1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36.9 |
|
13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22 |
|
14 |
职业劳动卫生评价报告 |
19.75 |
|
15 |
节能设计专篇报告 |
13.84 |
|
16 |
合计 |
620.21 |
|
招标人:武汉车都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887700最新入口
2021年10月10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