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109FJ-1800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工程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武汉工程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一栋两座塔楼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筑面积38986.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9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46.19平方米。主要建设智能光学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大数据与机器学习技术研究中心、智能感知技术研究中心、智慧(化工)园区支撑技术创新中心、智能新材料创新研究中心、智能控制与智能信息技术处理技术研究中心、智能机器人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工作室等,配备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设置170个停车位。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报规报建: 包括但不限于①基坑支护、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建筑智能化、消防、安防、人防、电梯、机电配套、预制装配式、室外工程(室外管网、室外照明、室外防雷、室外道路、室外园林景观、室外标识、室外海绵城市、室外消防、室外安保、室外智能、室外通信等)深化设计;该工程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②标识系统(含房屋楼栋编号、房间编号、卫生间、应急疏散标识等)、室内外导视系统(含停车场划线、楼层功能指示)等;③地基处理、绿色建筑、抗震支架设计、与学校现有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设计;④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全专业BIM设计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⑤编制竣工图。2、根据施工设计图和国家、省、市、区、行业规范和标准完成材料设备的采购(含电梯等特种设备),并负责材料设备的运输、保管、协调等工作;3、根据施工设计图和国家、省、市、区、行业规范和标准完成工程施工(含项目给排水通、双回路电通、建筑智能化通、道路通、周边环境及关系的协调);4、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工程质量保修;5、有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其他工作内容: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规报建、过程检验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质量、节能、安防、人防、电梯、防雷、规划、海绵城市、竣工结算备案、档案验收移交等联合竣工验收所必须的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完成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提供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疫情防控措施费、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等,如果漏考虑的项目费用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7、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8、除以上要求外,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6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 合同估算价:15325.92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6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8月。竣工时间为发包人合法使用该项目时间。 项目概算总投资16976.65万元。合同估算价 15325.92万元,其中含暂列金(不可预见费)730万元,暂列金不得参与竞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①同时具有一项类似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业绩(类似设计业绩为单项工程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施工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②独立承担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上①②满足一项即可。 3.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1.5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6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其它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1年10月08日 |
|||||||||||||||||||||||||||||||||||||||||
备注: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