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部分工程钢筋采购招标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编号:HBCZ-21030785-212416
各投标人:
经嘉鱼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商议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对于最高限价的要求修改为“开标前第三天工作日“意达钢材信息网”的网价下降160元/吨为最高报价”(包1、包2均适用)。
二、将包1原招标文件合同中“付款方式”修改为“包1:自首批送货起,待支付货款累计达到30万元后,该30万元货款其中20万转作履约保证金,10万转作质保金,20万履约保证金待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10万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支付。除去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共计30万元),乙方自首批货到验收合格满30万元开始支付货款,其后货款支付方式以此类推,地下室顶板完工15天内结清地下室货款。主体工程:货款按月结算,即双方结算日起甲方在第二个月月头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结算货款,其后货款支付时间以此类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结清主体货款。”
三、将包2原招标文件合同中“付款方式”修改为“包2:自首批送货起,待支付货款累计达到20万元后,该20万元货款其中15万转作履约保证金,5万转作质保金,15万履约保证金待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5万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支付。除去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共计20万元),乙方自首批货到验收合格满30万元开始支付货款,其后货款支付方式以此类推,地下室顶板完工15天内结清地下室货款。主体工程:货款按月结算,即双方结算日起甲方在第二个月月头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结算货款,其后货款支付时间以此类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结清主体货款。”
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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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