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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医院教学大楼(15号楼)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108FJ-162001001)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二部 发布时间:2021-09-18 阅读量:7439

同济医院教学大楼(15号楼)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108FJ-16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108FJ-16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济医院教学大楼(15号楼)改造项目已由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8-420104-04-05-8337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建设规模:同济医院教学大楼(15号楼)改造装修工程项目,总改造面积约5743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同济医院教学大楼(15号楼)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图审部门技术审查)、设计范围内的拆除、清理外运、土建、外墙装饰、室内装饰(包含窗帘、训练室矮柜及水槽,不包含家具)、给排水(不含水泵)、电气(不含弱电,不含配电间的主供配电箱及室外进线电缆)、消防、暖通(不含新风系统)、顶层屋面防水、东侧及南侧室外管道迁改等工程(其中8楼的地面不拆,墙面、吊顶及管线拆除并更换),配套的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整体工程的调试、试运行、第三方检测等相关服务,以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拆除的残值物品即有回收价值的旧物均要求整理好移交业主方处理,施工单位不能私自处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0-25
合同估算价:2167.00万元

2.3其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天内,完成临时设施搭建、临水电气接驳等所有工作,使现场满足施工需求的必备条件;完成工程设计工作,并通过图审部门技术审查,完成工程货物材料采购及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业绩(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承接过一项预算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改造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4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若中标,只承担本项目)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3.1.5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1.6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信誉要求:①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我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2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9月19日至2021年09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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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地址:

武汉市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B座7-10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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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汪科长

联系人:

刘李鹏、胡小康

电话:

027-83662807

电话:

027-87816666-8206/82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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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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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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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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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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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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