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发区(汉南区)“四水共治”二期工程经开区雨污水提升泵站能力提升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形式(具体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Z-21040444-2122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No.2021-061
3、项目名称:开发区(汉南区)“四水共治”二期工程经开区雨污水提升泵站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7.54(万元)
6、最高限价:77.54(万元)
7、采购需求:
开发区(汉南区)“四水共治”二期工程经开区雨污水提升泵站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责任缺陷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人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缺陷责任期满终止。其中:施工准备期、施工工期540天、缺陷责任期365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磋商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相关格式)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19日至2021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现场获取: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形式(具体详见附件)
3、方式:
1、时间:2021年09月19日起至2021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
3、获取方式:
采用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形式,具体详见附件(如采用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形式,请先致电项目负责人)
4、售价:200 元/本(或包)(售后不退)。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三角湖路)地铁三号线体育中心站D出口右转200米两层红房子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三角湖路)地铁三号线体育中心站D出口右转200米两层红房子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中标服务费的帐户信息:
收 款 人:887700最新入口
账 号:5729 7659 197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2.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附件:
采购文件支持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
1.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
(4)开票信息: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⑥请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
⒉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1)、(3)、(4)资料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2)、(3)、(4)资料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招标文件。
3.线上领取:
请按提供的汇款账户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或经单位授权的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该款项递交截止时间为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公司银行到账信息为准)。
汇款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收款人:887700最新入口;帐号:572976591978;行号:840085。
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3)、(4)的扫描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发送邮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以及“报名”字样,邮件正文中附上报名单位的收件信息,并注明标书费发票开具为专票或普票。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票将按照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地址及授权代表信息以顺丰到付快递至投标人。
4.邮寄送达:
汇款方式同线上领取的汇款方式,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的原件及资料(3)、(4)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快递至项目联系人(以项目负责人收到快递资料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以及“报名”字样,快递资料中注明标书费发票开具为专票或普票。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票将按照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地址及授权代表信息以顺丰到付快递至投标人。
请采用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的投标人在邮件或快递发出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报名后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791833623@qq.com邮箱,提供单位名称及购买标书发票扫描件获取。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收费标准的60%,投标阶段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地 址:武汉市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联系方式:027-84891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系方式:13007723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哲
电 话:13007723698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