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
应招标人要求,本项目(HBCZ-19020195-212134)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中价格评议的计算方法修正如下:
1)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为到厂价的,投标报价即为其评标价。
投标报价为CIF(武汉)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关税税率+对美加征关税税率)*(1+进口增值税率)+国内运保费+其他费用。具体各包按以下公式计算:
1包:评标价=投标报价*(1+关税税率+对美加征关税税率)*(1+13%)*(1+2%)
关税税率为0;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10%
2包:评标价=投标报价*(1+关税税率+对美加征关税税率)*(1+13%)*(1+2%)
关税税率为0;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5%
3包:评标价=投标报价*(1+关税税率+对美加征关税税率)*(1+13%)*(1+2%)
关税税率为0;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5%
4包:投标报价*(1+关税税率+对美加征关税税率)*(1+13%)*(1+2%)
关税税率为2%;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22%
5包:投标报价*(1+关税税率+对美加征关税税率)*(1+13%)*(1+2%)
关税税率为0;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5%
6包:投标报价*(1+关税税率+对美加征关税税率)*(1+13%)*(1+2%)
关税税率为0;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5%
7包:投标报价*(1+关税税率+对美加征关税税率)*(1+13%)*(1+2%)
关税税率为0;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5%
8包:投标报价*(1+关税税率+对美加征关税税率)*(1+13%)*(1+2%)
关税税率为0;原产于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5%
如投标人报价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价做为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人评标价等于基准价得40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2%加0.2分,最高得45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2分,最低得35分。
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价格评议部分将按上述修改后的标准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其它内容没有变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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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1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