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7700最新入口(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天河机场2021年旅检双视角X光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CZ-20060959-211719
2、项目名称:武汉天河机场2021年旅检双视角X光机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2台旅检双视角X光机,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4、预算金额:13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6、交货地点:武汉天河机场内。
7、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到位且经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
3、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磋商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台双视角X光机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磋商公告发出之后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针对《湖北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方式(具体方式详见公告附件1)。
3、获取方式:采用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形式,具体详见:附件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如放弃竞标须在递交报价件截止时间之前书面来函告知(扫描件发送至1042197081@qq.com)。
4、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8号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14:30时(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1、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8号会议室
2、时间:2021年8月24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天河镇
联系人:李天蔚
联系电话:027-85818665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887700最新入口
邮 编:430071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 系 人:黄向东、郭亚楠
电 话:18171091831
八、保证金的帐户信息
户 名:887700最新入口
账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九、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3、887700最新入口官网
887700最新入口
2021年8月9日
磋商文件支持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
1、领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文件获取登记表;
(4)开票信息: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⑥请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
2、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资料(1)、(3)、(4)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磋商文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资料(2)、(3)、(4)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磋商文件。
3、线上领取:
请按提供的汇款账户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或经单位授权的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该款项递交截止时间为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公司银行到账信息为准)。
汇款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收款人:887700最新入口;帐号:572976591978;行号:840085。
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3)、(4)的扫描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发送邮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邮件正文中附上供应商单位的收件信息,并注明标书费发票开具为专票或普票。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发票将按照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地址及授权代表信息快递到付至供应商。
4、邮寄送达:
汇款方式同线上领取的汇款方式,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的原件及资料(3)、(4)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快递至项目联系人(以项目负责人收到快递资料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快递资料中注明标书费发票开具为专票或普票。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发票将按照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地址及授权代表信息快递到付至供应商。
请采用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的供应商在邮件或快递发出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如需磋商文件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1042197081@qq.com,提供单位名称及购买标书发票扫描件获取。
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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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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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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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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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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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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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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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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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 |
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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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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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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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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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