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11408
本招标项目已由 鄂烟工董决〔2020〕35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武汉卷烟厂卷包类专用设备及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三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内容
标包1:包装设备零星维修(含手包设备)
投标限价:最低优惠率(q)为10%
采购内容:因设备设施故障损坏的零配件、急件加工及配套维修
年度预计采购金额:200万元
中标人数量:1家
标包2:卷接设备零星维修
投标限价:最低优惠率(q)为10%
采购内容:因设备设施故障损坏的零配件、急件加工及配套维修
年度预计采购金额:100万元
中标人数量:1家
标包3:物流成型设备零星维修(含电器)
投标限价:最低优惠率(q)为10%
采购内容:因设备设施故障损坏的零配件、急件加工及配套维修
年度预计采购金额:100万元
中标人数量:1家
备注:投标人以优惠率(q)报价,以零配件维修加工清单中不含税单价为计价标准,q≥10%,结算金额=不含税单价×(1-q)×(1+税率)
1.3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
服务期限要求:3年。
免费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开始至少6个月。
1.4服务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1号武汉卷烟厂卷包车间 。
1.5质量标准要求: 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6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7各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3个标包投标,投标文件只需制作一套,中标其中1个标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第三志愿的中标志愿顺序。
招标人根据综合评分排名顺序和投标人的中标志愿,按照排名高的优先选择、志愿靠前的优先选择的原则,依次确定各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例如综合评分排序第一名中标第一志愿标包;第二名的第一志愿如果被第一名选择,则第二名中标为第二志愿标包;第三名的第一、第二志愿中如果有未被选择的,则中标对应标包,如果都被选择了,则中标第三志愿标包;以此类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1获取时间:2021年 7 月 28 日 08:30 时至2021年 8 月 3 日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887700最新入口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按公告内提供的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1、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2、收款人:887700最新入口;3、帐号:572976591978;4、行号:840085
汇款后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373585729@qq.com,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887700最新入口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1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 9:30 时。
6.3开标地点: 887700最新入口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887700最新入口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887700最新入口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王义清
电话: 13007112183
传真: /
电子邮箱: 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武汉卷烟厂卷包车间
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1号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7-61553823
电子邮箱: lijx@wh.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规范办)
联系人: 方女士
电话: 027-61553649
电子邮箱: fangzhy@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27-61553544
电子邮箱: huangwei@hbtobacco.cn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