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大楼改造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大楼改造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HBSJ-202009FJ-126004001)(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包)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包)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 投标报价”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3.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大楼改造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7月5日上午9:30。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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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8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