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 国烟计〔2021〕58号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恩施卷烟厂制丝贮柜及喂料机购置
2.2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11252
恩施卷烟厂制丝贮柜及喂料机购置项目,中标人须完成贮柜、喂料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工作,还需完成原有设备的保护性拆除、搬迁及恢复,以及中控、电控系统改造,管道、电缆、桥架等配套设备设施的改造。
其中烟草专卖设备(贮柜、喂料机)待招标完成后招标方与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其余内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含税,万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贮柜 |
12个(组) |
2189.19 |
1 |
喂料机 |
2台 |
|||
电控、中控系统改造 |
1套 |
|||
原有设备拆除、搬迁及恢复 |
1套 |
|||
配套设备设施改造 |
1套 |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在所有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之日前有效。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30 日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现场安装、调试分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时间不超过13天,第二阶段时间不超过25天。
质保期要求:不少于 1 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交货地点:恩施卷烟厂。
2.6质量标准要求:对各种物料的输送流量达到设计要求,运行正常,满足生产和工艺需求;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完整齐全,功能有效,并设警示标牌,警示标牌采用不锈钢铆钉进行固定;设备标牌及标记齐全,符合招标人大现场管理标准;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烟用输送机械生产销售及烟用储存机械生产销售),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将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08:30 时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887700最新入口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7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887700最新入口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8 日 09:30 时。
7.2开标方式:采用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http://www.tobacco.gov.cn/)、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hbtobacco.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om/)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887700最新入口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 王义清
电话: 13007112183 传真: /
电子邮箱: 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设备工程科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718-8274988
电子邮箱:zhangshengli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 贺先生
电话: 0718-8274998
电子邮箱: HEGCH@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 0718-8270003
电子邮箱: ES_FENGYM@
2021年 6 月 15 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