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1812FJ-62900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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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南大区计量恒温恒湿实验室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0.0%自筹资金:50.0%,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工业园茅店山中路2号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95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12平方米。主要建设大区基标准计量、工信部光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激光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湖北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北斗导航计量、先进制造几何量高精度计量、辐射高温计量、电学高精度计量、标准物质研发中心、高精度计量(质量、声学、频率、压力)等10类恒温恒湿实验室,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物流信息化、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等。 其他:本项目预算为46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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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部分非恒温恒湿区空调机组、恒温恒湿实验室相关通风空调等设备采购、安装;恒温恒湿实验室区域专项工艺装饰、气路、与恒温恒湿实验室相关的部分电气专项施工;配合总承包单位、业主以及监管部门完成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检测、审查、中间及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以及本招标内容完成后的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交货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工业园茅店山中路2号。 计划交货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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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为准,承包人应在开工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交货、检测、安装、调试并通过业主组织的验收后交付发包人正常使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05日)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恒温恒湿实验室项目,温度波动度不低于±0.2℃,湿度波动度不低于±5%RH),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实验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或校准证书,四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波动度以测试报告或校准证书为准; (3)拟派的项目经理:①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凭证)。(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③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若不是空调设备制造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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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6月12日至2021年06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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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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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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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1日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