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 |
武汉市汤逊湖沿岸 |
招标类别: |
工程货物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备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微型站、浮标站的采购,其中核心设备是COD分析仪、 氨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总氮分析仪,包含供货、运输到项目指定地点、指导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工作。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881.753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0】57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1-06-01 13:00 ~ 2021-06-06 13:00 |
投资总额(万元): |
881.7529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网上下载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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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投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21-06-15 11:00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电子交易平台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887700最新入口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1-06-16 18:00 ~ 2021-06-17 18: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1-06-19 18:00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公告状态: |
下载中 |
其他要求: |
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给许可: 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与设备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如同时参加投标,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签到的先后顺序仅接受一家参与资格预审。 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申请人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投标申请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包含核心设备之一(核心设备是COD分析仪、 氨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总氮分析仪)的供货业绩,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申请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6投标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7提交审查的所有资格预审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性承诺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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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择优选择并确定7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不多于7名时,则全部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