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江技师学院建设项目综合馆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Y-202009FJ-020003001
各投标人:
根据“湖北汉江技师学院建设项目综合馆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疑问:
1、招标公告3.1中,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竣工备案信息详情截图及工程详细信息截图,此条不妥。
答: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加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建立全国统一建筑市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而创立的政府官方网站。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公告3.1中,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此条不妥,根据2021年4月24日公益活动-专家答疑会回复,应以竣工验收计算。
答:本次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3、根据中标文件中信誉要求第11条:根据十人社[2018]8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2号《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不得设置特定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此条应修改为:根据十人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标准“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均可)。
答:信誉要求第11条解释为根据十人社[2018]8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或由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带鲜章的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A 级证书))。
4:本工程为一栋综合馆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6852.46㎡。工程内容为基坑开挖、基础处理、楼房土建、装饰、室内水电、洁具、设备安装等。此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为什么明确要求必须提供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有何依据。
答: “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本项目控制价为95224078.24元,高于9000万元。按招标文件执行。
5:项目业绩应是指投标人完成相关业绩(合同)后获取的经验,应以项目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计算,不应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不作为项目业绩。本招标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答:本次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不作为项目业绩。按招标文件执行。
6:文件要求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截图,有部分省一体化平台信息未推送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但在相关省一体化平台已备案有截图,难道不能作为业绩吗?一体化平台业绩是由建设单位录入,在填写工程信息时因为有些人员不专业,往往不会写工程用途为公共建筑,但是合同中招标范围很明显为公共业绩,难道不能作为业绩吗?应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修改为省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取消工程用途要求。
答: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属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的单位工程控制价汇总表已更新上传,请投标单位及时登录系统下载。
招标人: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2021年5月 26 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