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百里沿江生态文化长廊—江北碧道(二七长江大桥至新河河口段)(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审批服务【2021】256号(2020-420102-48-01-06510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碧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分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筹措,不足部分由市级城建资金补充。(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电工程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江北碧道(二七长江大桥至新河河口段) 。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其中新建护岸1316米、抛石96199.60立方米;碧道工程,防汛通道提升62776平方米、滩地平整120376平方米、园路改造71715.5平方米、新建观景平台3463平方米;新建景观廊架300平方米、景墙122平方米、雕塑2个、驿哨510平方米、景观坐凳436个、垃圾桶39套、指示牌1套;绿化提升工程,移除苗木5692株、移栽1423株、碧道绿化157422平方米、花境2672平方米、滩地绿化36336.88平方米、水体绿化50131.4平方米;亮化提升及公共广播工程1项;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1项。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百里长江生态廊道——江北碧道(二七长江大桥至新河河口段)供电工程EPC,包括但不限于由10kV电源点引至箱式变的高压电缆、管群通道、电缆井、箱式变电站基础的施工(不含箱式变电站的低压出线及相关通道的建设),包含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供电公司的协调、挂表送电及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并确保顺利向产权单位交验并得到认可。
段划分: 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合同估算价: 725 万元 。
2.3 其他: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伍级及以上等级,近5年完成过1项10KV及以上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完成1个10KV及以上供电工程设计业绩和1个10KV及以上供电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或者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担任过10KV及以上供电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证书注册在本单位,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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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其它要求: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2021年05月14日20时00分至2021年06月07日 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应与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一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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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com)和887700最新入口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汉口江滩大楼四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建群 电 话:027-8222319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大厦B座7~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郭永珍 李晶 彭坤 胡苏明 电 话:13476174639、18907172186、 传 真:027-87127509 电子邮件:552675124@qq.com 网 址: |
2021 年 05 月 14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