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建设项目已由秭发改审批〔2017〕18号、秭发改审批〔2017〕19号批准建设,由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门诊综合楼项目和秭归县人民金缸城院区(不含门诊综合楼)项目两个项目组成。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楚元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5%为自筹资金,35%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
1.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建设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119500㎡。其中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门诊综合楼项目包括门诊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4750㎡;秭归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不含门诊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为104750㎡,包括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76849㎡,地下室23437㎡,感染科楼4324㎡,其他附属用房140㎡。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5%为自筹资金,35%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本项目本次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约3216万元。
(二)工期要求:土建工程完工后300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暖通系统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行业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五)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印有二维码)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某一型号的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的制造商(以下简称制造商)或经制造商认可并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授权书造假的,将负相应法律责任。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中央空调主机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上传代理商或者制造商工商营业执照和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仅代理商需要))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施工员和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上传现场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现场查询投标单位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和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查询平台;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诚信分值,取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企业信用评审依据;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投标人自行对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4月21日14时00分至2021年04月26日14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 12 日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一)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二)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1年04月2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楚元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
联系人:胡园园
联系电话:0717-2885165
招标代理: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系人:涂宏琳、刘天、宋佳
联系方式:027-87816666
2021年04月21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