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 湖北中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鄂烟工董[2020]35号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武汉卷烟厂综合行政维修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 HBCZ-20121225-210590
2.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综合行政维修服务 |
1.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维修服务。 2.每年维修服务金额预计约¥1000万元。 |
按单个项目不含税审计审定金额的96%计取 |
1 |
本项目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厂区生产车间的房屋的漏雨防水维修;地面、墙面、天花板破损、污物清理;门窗(防盗门、窗、锁)无法正常开启、关闭、破损等修复及更换;地面出现塌陷、开裂修复等。
2、所有厂区非生产车间的所有房屋的漏雨防水维修;地面、墙面、天花板破损、污物清理; 220V以下非网线的电源线的铺设、接入、更换、维修等;照明灯、开关等维修更换;水管、水龙头、阀门等维修及更换;门窗(防盗门、窗、锁)无法正常开启、关闭、破损等修复及更换。
3、所有厂区的院墙、院内地面、门前地面等出现塌陷、开裂等修复;标示牌脱落、破损的维修及更换;疏通排水管堵塞;防护网、防盗网的维修、安装等。
4.临时设施的搭建拆除。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质保期:按单个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质保期为 1 年(如涉及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长于1年的,按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计算)。
2.5服务地点:武汉卷烟厂东西湖厂区、汉阳厂区、北库区及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2.6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 。
2.7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维修业务工作量,按照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将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 12 日 08:30 时至2021年 4 月16 日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887700最新入口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5 月 7 日09 时 30分,地点为887700最新入口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09:30 时。
7.2开标方式:采用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http://www.tobacco.gov.cn/)、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hbtobacco.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887700最新入口(www.hubei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887700最新入口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 王义清
电话: 13007112183 传真: /
电子邮箱: 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后勤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027-61553626
电子邮箱: zhuwb@wh.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规范办)
联系人: 方女士
电话: 027-61553649
电子邮箱: fangzhy@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27-61553544
电子邮箱: huangwei@hbtobacco.cn
2021年 4 月 9 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