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21060177-210455
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经采购人同意,现对我司代理的《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研究中心大楼临时供电工程》澄清修改如下:
1、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修改为: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3月24日16:30,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修改为2021年3月26日14:3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修改为887700最新入口1009会议室。
其余内容不变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