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地质勘察项目(HBSJ-202103FJ-036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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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103FJ-036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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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湖北省艺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财政补助,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标人为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 。本项目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纸龙公路以北、玉屏大道以东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99981.15㎡约300亩,总建筑面积约160932.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2932.66㎡,地下建筑面积为18000㎡。容积率0.81,建筑密度22%,绿化率40%,主要包括行政后勤楼、学术交流中心、综艺楼、基础教学楼、艺术设计教学楼、艺术管理教学楼、舞蹈戏曲教学楼、音乐教学楼琴房楼、剧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学生公寓、教师及留学生公寓、风雨操场、地下停车库等。配套建设的道路10400㎡、绿化72300㎡、运动场23500㎡、广场及其它硬质铺地29570㎡、停车场4050㎡等公用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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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住建部、省、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等要求和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规划图,负责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工作,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及设计单位的审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勘察工作属不分阶段的一次性勘察,按详细勘察阶段执行,勘察工作以地质勘探工作为主,包含勘探点测量放样,勘探场地的清障以及岩溶发育地段的钻孔封孔等工作;2)根据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勘;3)施工阶段的现场配合服务(含技术交底);4)根据规范要求,参与相关项目检查验收、检验检测、竣工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4-30。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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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止,以招标人下达的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间开始,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外业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报告。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3.1.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勘察合同额 15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类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首页、建筑面积页、合同金额页、签订日期页);3.1.4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管理过至少一个勘察合同额 15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类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首页、建筑面积页、合同金额页、签订日期页)。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③其他主要人员: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须提供信誉声明);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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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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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6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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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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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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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9日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