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研发中心建设(二期)项目9#楼装饰与安装工程(HBSJ-201711FJ-103004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1711FJ-103004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烽火通信研发中心建设(二期)项目9#楼装饰与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20118-39-03-02433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内 建设规模:9#厂房占地面积3533.88m2,总建筑面积约1.6万m2,建筑高度23.9m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9#楼设计施工图范围内装饰与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1日 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
|||||||||||||||||||||
2.3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完成过1项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并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8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
|||||||||||||||||||||
2021年01月06日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