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1812FJ-631018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工运史展厅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总工会,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工人文化宫(在建)1楼(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沙湖大道以东、秦园路以北)。 建设规模:展厅面积约1200㎡。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湖北工运史展展陈大纲》,结合场馆特点对展厅进行合理划分,在湖北工人文化宫主体建筑内部的一楼指定区域进行设计制作布展。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设计,展区范围内的基础装修、制作布展,专业灯光购置安装、专业展柜购置安装、艺术品设计制作、多媒体设备购置安装、宣传片设计制作、语音导览设备制作安装、数字展览设计制作,以及二次消防、暖通设备等采购或改造,展品征集、购买(如有)、复制,展陈方案深化设计、专家咨询,项目整体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其中基础人防、消防、机电和风管已施工完成并结算,本次实施的人防、消防、机电、风管等需要投标人完成并通过验收。 须满足所有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中标人必须负责全部施工条件、施工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工作等直至工程完成。包括在招标文件内所说明及/或招标期间所增减(经发包人同意)及/或中标人所确认的工程内容(经发包人同意)、所有在合同文件中、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设计图中所提到和反映的工作及经业主认可的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和设计变更等。本次采购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展陈大纲和场馆图纸见附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20 合同估算价:1121.75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3.1.1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五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施工或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投资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于科技馆、博物馆、艺术馆、档案馆、展览馆等陈列布展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或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完成过1项投资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于科技馆、博物馆、艺术馆、档案馆、展览馆等陈列布展工程设计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完成过1项投资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于科技馆、博物馆、艺术馆、档案馆、展览馆等陈列布展工程施工项目)并验收合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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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