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改造补植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改造补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欣玺来酒店停车场二楼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 7 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 十采计备【2020】XM4286号函的要求,887700最新入口(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HBCZ-20131148-202695
2、项目名称: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改造补植工程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1 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工期 |
其他 |
1 |
绿化改造补植 |
530000.00 |
513428.92 |
25日历天 |
/ |
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多包投标要求: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其他要求: / 。
本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本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磋商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相关格式要求);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磋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获取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欣玺来酒店停车场二楼204室
3、获取方式:
(1)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及5)开户行及账号。】
(2)如需查询文件参数,可直接发送邮件至(704139299@qq.com),留下单位名称、姓名、手机、拟报名项目名称及索取电子版文件查询。
4、售价:售价人民币200 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后可发送邮件至(704139299@qq.com),留下单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及报名项目名称编号索取采购文件的电子版,我们会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回复至您的邮箱。
送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欣玺来酒店停车场二楼204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7 日 9 :00 时(北京时间)
代理机构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磋商地点:887700最新入口十堰分公司会议室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欣玺来酒店停车场二楼204室
磋商时间:2020 年12 月 7 日 9 : 00 时(北京时间)
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名称: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
地 址:北京路82号十堰市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计辉
电 话:0719-8680441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 系 人:孙丽、乔付亚
手 机:16607287555
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887700最新入口网
发布日期:2020年 11 月 26 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