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法庭审判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12FJ-247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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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12FJ-247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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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法庭审判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鸿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火车站南(武南一村),东广场东侧、北临福安街,东临晒湖、东南面毗邻铁路局宿舍。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2202.20万元,拟建一栋审判综合楼、门房,拟建总建筑面积18364.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80平方米(审判综合楼12821.88平方米、门房158.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84.74平方米,设置地下停车位95个。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道路、绿化及智能化系统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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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合同估算价:10091.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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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9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业绩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即可):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2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信誉等应符合上述第3.1.2-3.1.6条的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⑥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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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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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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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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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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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