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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EPC)(SZZX-202011FJ-007001001)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部 发布时间:2020-11-24 阅读量:7620

 

招标编号:SZZX-202011FJ-007001001

            HBCZ-20121039-2026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0]177号; 咸发改审批[20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甘鲁村二组(贺胜路370号)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16.77亩,总建筑面积约12911平方米,包括新建1栋综合楼、1栋保障楼和1个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
其他:2020-421202-84-01-044783为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代码 2020-421225-84-01-005585为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代码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EPC)。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等)、货物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2-20
合同估算价:6380.87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 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5投标人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1项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未担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以上人员均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并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1.6信誉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6)在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7)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10)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其它: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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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

地址:

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B座7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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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71

联系人:

李远宁、何娇

联系人:

莫程、龚砚

电话:

0715-8255351

电话:

027-87816666-8667/86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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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5284299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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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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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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