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BCZ-2303050368-24132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1-2024-00414
三、项目名称
嘉鱼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银泉大道723号
中标(成交)金额:159.6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8.98(分)
服务类 |
名称:嘉鱼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 服务范围:嘉鱼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接到购人通知之日起15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标准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杨磊,岑永清(采购人代表),左华恒,张威(组长),卢成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6-14
2、评审地点: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支付标准: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支付时间: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2、收费金额:1.976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联合体成员单位:华中师范大学)。2、嘉鱼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采购预算:160(万元)。3、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4、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453135485@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5、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平台网址:http://58.52.132.207:8888/jiayu/)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即“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可联系嘉鱼县财政局,联系人:吴忠华,联系电话13907247125。有关具体要求及操作步详见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首页鄂财采发(2020)5 号文件、嘉鱼县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上述内容仅作政策告知。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咸宁市嘉鱼县发展大道168号
联系方式:张峥13339996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18986220963、17762542364/087-87816666-8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保学、熊皓、詹坦
电 话:18986220963、17762542364/087-87816666-8309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