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发布武汉市新洲区新城镇建设项目(二期)柴泊湖综合整治及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答疑,本答疑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发生矛盾,以本答疑为准。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8488.7万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8601.92万元”。
2、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调整,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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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