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嘉鱼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楚天云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Z-2303050368-24132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4-00414
3、项目名称:嘉鱼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0.0(万元)
6、最高限价:16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为嘉鱼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项目。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鄂土壤普查办发【2024】2号文的要求,须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总体负责单位)须符合下列4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①具有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技术领队;②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类(0903)、地理科学类(0705)、地质学类(0709)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资格;③具有省级以上的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④具有地图编制甲级测绘资质且从事过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协同参与单位)须符合下列3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①具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含表层或剖面)技术领队并从事过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②承担过土壤调查、耕地质量评价等项目;③具有地图编制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②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职称或博士毕业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从事本行业8年以上,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学科背景。(提供职称证扫描件或学历证、劳动合同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楚天云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楚天云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楚天云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可拨打汇聚平台服务电话:400-088-5358,027-67818745。办理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咨询各汇聚CA相关客服。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6%。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605569073@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6、政府采购监督单位:嘉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5-6354360;联系人:吴忠华 13907247125;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投诉电子邮箱:jycgb6354360@163.com。7、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满足第一章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2、3、4、5条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相关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⑤联合体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⑥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9、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10、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咸宁市嘉鱼县发展大道168号
联系方式:张峥 18086061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18986220963、13469955095、177625423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保学、熊皓、詹坦
电 话:18986220963、13469955095、17762542364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