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1.原“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投标人”修改为“投标人须合法注册成立,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内投标人)或注册登记证书(境外投标人)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投标人”。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4月2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武汉地质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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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