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1
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经研究,对湖北分行机房改建和三楼维修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湖北分行机房改建和三楼维修改造项目(第二次)(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1.资格预审文件第34页财务状况栏“可使用的银行授信余额和银行存款6分”,因开具银行授信余额周期较长,能否只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即可?
答复:请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七、近3年财务状况----(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备注要求填写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提供证明材料。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2024年2月22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