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黄科【2020】4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炭棒三元复合成型组合装置和炭条成型组合装置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HBCZ-20121031-202389
2.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置炭棒三元复合成型组合装置和炭条成型组合装置,投标人需完成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就位、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设备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本项目共有两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内容。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需求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单价不含税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炭棒三元复合成型组合装置 |
1 |
套 |
3351361.67 |
1 |
2 |
炭条成型组合装置 |
1 |
套 |
1572016 |
1 |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免费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2.5交货地点: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55号黄鹤楼科技园内)。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
2.7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2.8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2个标包投标,中标其中一个标包。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列入公司黑名单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时至2020年11月18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887700最新入口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日9
时30分,地点为887700最新入口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9时30分。
7.2开标方式: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887700最新入口(www.hubei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887700最新入口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 王义清
电话: 13007112183 13871219240 传真: /
电子邮箱: 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27-83370864
电子邮箱:2534546@qq.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联系人:郭君
电话:027-83370850
电子邮箱:guoju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联系人:姜爽
电话:027-83371117
电子邮箱:827387362@qq.com
2020年11月11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