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传媒大厦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招标答疑
招标编号:HBCZ-1104351-202378
招标代理编号:HBSJ-20190FJ-011017001
各投标人:
现发布湖北广电传媒大厦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答疑,本答疑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发生矛盾,以本答疑为准。
问题1.根据招标项目特点,本招标项目为智能化专项设计,原建筑设计已经完成,需要专项设计公司进行配套设计,而非建筑设计总包项目。不论从专业技术角度还是设计管理角度,与设计总包项目完全不同,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我司对类似项目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认定有疑义:
(1)建筑设计总包含有智能化设计的项目作为类似业绩不符合招标项目特点,请审核回复? (2)专项设计费用按10%认定,不符合实际市场收费。请审核回复?(3)若按原招标文件方法认定的类似业绩,我们建议获奖项目也应认定:即此类建筑获奖也应该作为加分条件。请审核回复?
答:(1)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四)条规定:“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单独申请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因此,建筑设计总包单位具有相应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的资格,如果在建筑设计总包设计范围中包含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的内容,则完全可以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也可以按合同文本载明的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费为准。
(3)获奖项目的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问题2. 招标文件P42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其他评审,“投标人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2分”和“投标人拟派主要负责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1分”,争对此项评审有如下疑义:
(1)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是否所属为洪山区或武汉市或湖北省人民政府表彰都满足要求?请澄清。
(2)因为新冠疫情防控战斗中是全国上下一条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湖北省省外受到各省级人民政府表彰的是否满足要求?请澄清。
答:本项目所在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光谷三路和光谷四路之间。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均满足要求。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规定:对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优秀企业和个人,各地应在今年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给予专项加分,但在百分制评审中企业最高加分不应超过2分,企业人员最高加分不应超过1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其他评审中“疫情信誉”条款来自《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9年电子化第五版第二次修订)》,评标委员会应当按该条款规定评分。
问题3. 招标文件P40商务评审2.2.2项投标人获奖情况及2.2.4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招标文件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及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奖项颁发单位,我司提出以下疑义:
(1)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及省级勘察设计协会是在设计领域比较权威的民间社会团体,但国内除了除此协会外,国内其他协会或学会也在颁发智能化类设计奖项,唯一指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及及省级勘察设计协会,是否不妥?类似其他社会团体颁发的奖项是否也可以作为加分条件?请澄清。
(2)为了增加奖项的公信力,建议评分标准中的颁发单位改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获奖证书作为加分条件,是否可行?请澄清。
答:(1)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11]103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国家级最高奖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相关协会办理具体事务工作。”
(2)评分标准不变。
问题4. 招标文件P41-42技术评审要求中,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格式和评分要求内容都没有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图纸以及投资概算的内容。招标文件的技术应标内容是否有遗漏?请澄清。
答:没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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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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