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嘉鱼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YZX-202401ZC-008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4-00023
3、项目名称:嘉鱼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3(万元)
6、最高限价:103(万元)
7、采购需求:
嘉鱼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通知要求的货物数量15个工作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相关格式要求)。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相应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号和农药登记证。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号和农药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0日至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
3、方式:
线上领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用户类型建议勾选“供应商”和“投标人”两项),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
(2)完成注册登记后,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地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TPBidder/memberLogin,主体类型选“交易乙方”),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如何领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地点为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开标地点为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谈判)会议,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不见面磋商(谈判)操作手册下载操作手册。。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磋商(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605569073@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7、政府采购监督单位:嘉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5-6354360;联系人:吴忠华 13907247125;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投诉电子邮箱:jycgb6354360@163.com。
8、信息发布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嘉鱼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jiayuxia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平台网址:http://58.52.132.207:8888/jiayu/)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即“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可联系嘉鱼县财政局,联系人:吴忠华,联系电话13907247125。有关具体要求及操作步骤详见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首页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嘉鱼县政府采购融资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上述内容仅作政策告知。
10、各投标投标人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咸宁市嘉鱼县发展大道168号
联系方式:刘敏 13339996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18986220963、17762542364、087-87816666-8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保学、熊皓、詹坦
电 话:18986220963、17762542364、087-87816666-8309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