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昌港主城港区云池作业区二期工程(2#3#泊位陆域)(项目名称)已由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市交发[2023] 66 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云池村 。 建设规模: 本工程共建设2 个3000 吨级泊位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兼顾5000吨级)和2 个3000 吨级件杂泊位,设计吞吐量260 万吨/年,配置相应装卸机械设备,对工程部分场地进行局部改造,完善整个港区的功能,配套建设相应的后方陆域库场、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土建、环保等配套设施。 本次第二阶段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内容调整项目)包括:优化配置相应装卸机械设备,对工程部分场地进行布局改造,完善整个港区的功能,配套建设相应的后方陆域库场、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土建、环保等配套设施,其中新建构筑物1.71万平方米,硬化场地道路7.11万平方米(含临时堆场)。概算总投资1.95亿元。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概算投资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 / 。 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24个月(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19515.18万元/16430.30万元。 2.3 其他: (1)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2)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的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水运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详见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1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2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7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网址:www.hbggzyfwpt.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号 联 系 人:龚政 电 话:0717-6966280 招标代理: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联 系 人:程曦冉 电 话:027-87816666-8302
2023年12月8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水运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水运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近五年应完成过一项3000 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监理项目。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应体现项目规模参数,若不能反映项目规模参数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须上传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人员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拟担任本项目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附上连续三个月(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缴纳社保费用证明。 3、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应体现项目规模参数,若不能反映项目规模参数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 4、以上人员不可兼任。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1、须上传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人员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拟担任本项目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附上连续三个月(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缴纳社保费用证明。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