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110FJ-1990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改委关于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3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吴都大道与燕花路交叉处,吴都大道以南,燕花路以东地块。 建设规模: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项目一二期占地面积约149.07亩,地上建筑面积60687.19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1500平方米,总投资约3.17亿元。最大单跨跨度35.1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为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一、二期提供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为准。(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总体设计、总平、管综),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幕墙设计、给排水、消防、空调与通风、室内装修设计、景观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地下工程设计、人防工程、基坑围护、BIM技术服务等。所有的设计图纸均需得到招标人认可并达到施工图深度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承担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及各阶段设计和服务等工作。负责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证书,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使用标准所要求的内容。(2)设备部分:完成本项目建安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采购,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部分: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电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永久供电工程(含专变、外缆、管廊)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使用标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06 合同估算价:19243.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③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和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 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⑤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近三年以来在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11月02日 |
|||||||||||||||||||||||||||||||||||||||||
备注: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