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系统2023年防寒服制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2304020282-2327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系统2023年防寒服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1700.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1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税务防寒服(含套式肩章一副、胸章一枚) |
38640 |
1700.16 |
备注:
★1、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总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税务防寒服制作项目的采购内容包括税服的量体、制作、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中标供应商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量体、制作、送货上门等工作。
3、上表采购数量为预计换发需求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量体人员为准。采购人对上表所述采购数量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制作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特别是应充分评估2024年、2025年新增人员需到全省各个县市区局上门量体,小批次、少量制作时,成本增加的因素,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调整中标价格的要求。
4、关于价格执行期:本次项目采购价格的有效期至本轮换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结束,在价格执行期内,每套(件)服装的单价不得变更,中标的服装制作商应自行承担采购数量变化以及辅料、人工成本等上涨带来的风险。
5、本次招标标的物为税务防寒服成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包税务防寒服的原辅料、标志、上门量体、制作、包装、运输、保险、检测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6、关于预算及费用组成:本次招标采购的预算金额(见上表)包含税务防寒服所需的原辅料(面料以及肩章、纽扣、四件扣、胸章等标志)及制作费用。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料(包括面料及肩章、纽扣、四件扣、胸章等标志)已由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各投标人必须使用总局招标确定原辅料进行制作,并按中标单价在原辅料中标供应商处购买面料、标志(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领取。
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供应商请在887700最新入口网(网址:https://www.hubeibidding.com/)本项目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887700最新入口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专区”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4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联系方式:杜旭 027-87328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联系方式:黄释娴、温飞飞、苏恩华 13367259117/027-87816666-8403、8413、8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旭
电 话: 027-87328610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