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鄂烟工董决[2020]14号)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湖北中烟协同办公应用移动化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 HBCZ-19121185-202249
2.3招标范围:在湖北中烟总部及下属6家卷烟工厂和2个直属单位,进行“湖北中烟协同办公应用移动化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验收后,免费提供1年的驻场运维服务。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对现有协同办公系统的流程审批进行移动化和功能优化、用户体验改造,业务流程包括:中烟总部和下属六家烟厂和两个直属单位的公文收发文的审批环节、报批事项中的营销请示,薪酬管理,月度计划等流程、采购管理相关业务流程的移动化应用;在现有移动平台基础上扩展相关应用模块,如在线考试与在线培训、移动会议管理等功能;并持续配合第三方业务系统应用的业务审批和应用接入服务,实现所有业务的移动化办理;通过对移动平台通用公共组件的构建,实现为移动端应用和第三方业务应用建设提供通用服务,促进移动应用需求的快速响应与交付;按照等保2.0要求对移动应用进行安全加固,实现关键业务应用二次身份验证、信息数据加密传输、企业核心数据集中存储集中控管,以及结合企业CA认证系统通过应用集成实现PC端到移动端的安全认证全域覆盖。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含税) |
中标供应商 数量 |
1 |
湖北中烟协同办公应用移动化改造 |
391.36万元 |
1 |
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含税报价将被否决 |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
质保期:不少于 1 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交货地点:湖北中烟总部。
3.1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列入公司黑名单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4 日08:30时至2020年 11 月10 日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887700最新入口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887700最新入口1002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30分。
7.2开标方式:采用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http://www.tobacco.gov.cn/)、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hbtobacco.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887700最新入口(www.hubei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887700最新入口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 王义清
电话: 13007112183 传真: /
电子邮箱: 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信息中心
联系人: 程女士
电话: 027-83298110
电子邮箱: chengwj@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部(采购办)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27-83298149
电子邮箱: zhoujun@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27-83298276
电子邮箱: zhangjy@hbtobacco.cn
2020年 11月 3 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