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恩能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EPC项目(ESSJ-202309FJ-00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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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309FJ-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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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恩能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22801-04-01-6935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恩农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恩施市恩能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板桥镇、盛家坝镇、三岔乡、新塘乡、红土乡、太阳河乡、沙地乡、白杨坪乡、屯堡乡、白果乡、芭蕉侗族乡等。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建设混空轻烃站 165 座,每座用地面积约 3 亩;乡镇中低压输配管网 377.7 公里,调压设备 584 台,户内燃气设施 35000 套;SCADA 系统及后方设施等。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
合同估算价:800000000.00元 |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均可)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3.1.3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动力或暖通),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3.6.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9日至2023年10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投标人))。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6.投标相关事宜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异议联系人: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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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方式:13469968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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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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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湖北省恩农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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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奥山世纪城7栋809-8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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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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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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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991581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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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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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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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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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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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887700最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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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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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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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胡工、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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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13469968945、027-8712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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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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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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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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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银行账号:5729 7659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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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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