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县河、城东河排水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心编号:QJ-2020-150 招标编号:HBCZ-20110341-2014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县河、城东河排水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潜发改审批【2020】28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潜江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潜江市园林城区。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设计概算为66673.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148.35万元,其他费用11722.97万元,基本预备费2802.65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县河及城东河全线生态护岸、排水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河道总长29.2千米,其中县河河道起点刘桥电灌站(竹根滩镇三江村),终点城东河(总口管理区张马岭村)河道总长约16.5k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30.285千米,沿岸新建截污干管(DN300)9738米,支管(DN200)8535米,接户管(DE75-160)22377米,景观改造共计418723.79平方米,道路工程长度共18.68千米,拆除重建节制闸3座、桥涵6座,新建人行桥一座。城东河河道起点G318国道(泰丰办事处莫市村),终点城南河,全长12.7k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25.04千米,沿岸新建截污干支管(DN200)19068米,接户管(DE75-160)32444米,拆除重建桥涵6座,新建人行桥2座,道路工程长度共5.199千米。配套建设河道清淤及水环境治理工程。
2.3 招标范围:潜江市县河、城东河排水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该项目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额3.3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6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2018、2019年财务报告。
3.7 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潜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网址:www.qj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qj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5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大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jggzy.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https://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潜江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7-10层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人:郝国伟、李丹丹、何兰芳
电 话:15027347666 电 话:027-87816666
传 真: / 传 真:027-878166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0年8月20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