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2023年度中心机房(江汉)及机关大楼基础环境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2304050868-23216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2023年度中心机房(江汉)及机关大楼基础环境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运维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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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心机房(江汉)及机关大楼基础环境设施运维 |
1 |
项 |
详见需求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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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目总预算105万元,分两年安排,本年安排预算52.5万元,全部为运维、服务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本服务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至 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
方式:(1)现场获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到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 现场获取。(2)线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供应商请在887700最新入口(网址:https://www.hubeibidding.com/)本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①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887700最新入口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专区”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②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1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本服务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887700最新入口
帐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09号
联系方式:范伟杰、027-85492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联系方式:黄释娴、温飞飞、苏恩华 13367259117/ 027-87816666-8403、8413、8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伟杰
电 话: 027-85492340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