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姚崇(650-721年),字元之,陕州硖石,祖籍吴兴,唐代著名政治家。他一生三次为相,有“救时宰相”之称,地位很高,但是以身作则,生活俭朴,清正廉洁,直至生命的尽头。]
唐朝开元年间,吏部尚书魏知古要去洛阳一带考察官员政绩。宰相姚崇有两个儿子在那儿当官,离京前,魏知古特地到姚府辞行,不料姚崇对他十分冷淡。
魏知古是姚崇一手提拔起来的,他到洛阳之后,私下接见了姚崇的两个儿子。姚崇之子请求魏知古在皇上面前为自己美言。
玄宗皇帝接到魏知古的奏折,见他极力赞扬姚崇的儿子,便宣姚崇进殿,对姚崇说:“你的两个儿子很有才干,政绩不错,朕有意提升他俩。”
姚崇坦然地说:“我这两个儿子才识平平,又不善理政,不足以提拔。”
唐玄宗见姚崇能秉公处事,十分高兴地说:“魏知古徇私妨碍公事,辜负了你对他的教导,我也不能原谅他,看来只有罢了他的官,以正朝纲。”
姚崇复奏道:“我教子不严,罪该受罚。如果陛下因此事贬谪魏知古,那人们就会说他是当了我的‘替罪羊’了。”唐玄宗听后十分赞许,遂令魏知古改任工部尚书。
为了劝诫满朝文武兼对子孙晚辈,姚崇写下了《五诫》,告诫为官处世之道。临终前,他撰写了《遗令诫子孙文》,给子孙留下家训遗嘱,告诫子孙不要妄图富贵。
好家训泽被后世,姚崇的子孙把姚崇的家训和遗嘱,作为家族的“藩篱”,作为处世的“标准”,世代遵守,代代相传。他们大多忠于国家,为百姓做事,彰显了仁义之风。姚崇的家风家训不仅成为其家族传承的道德规范,更是中华家训中的经典。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一篇:韦应物:吏治清廉 诗风闲淡
下一篇:周朝“六廉”理念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