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新产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 咸宁市新产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附属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一部
发布时间:2020-08-05
阅读量:14954
招标编号:SZZX-201907FJ-038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市新产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发改审批【2018】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3500万元,地方自筹8900万元 ,招标人为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原咸宁公交技校与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交汇处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148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38平方米。其中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建筑面积5958平方米;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筑面积5292平方米;汽车与航空实训中心建筑面积4454平方米;现代服务业实训中心建筑面积3399平方米;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355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等附属设施。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7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8月31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等附属设施。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
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年
08月
06日至
2020年
08月
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8月
28日
09时
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地 址:
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 邮 编:
437000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 系 人:
毕启明、邹倪珂、朱必航 电 话:
07158258939 电 话:
027-87816666-8110 传 真: 传 真:
027-87816666-811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562491628@qqcom 2020 年
08月
04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
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须知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
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
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
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 在本章第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3 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 “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备注:疫情期间,本次开标只有文字直播,无开标现场环境直播;评标下浮系数抽取时可以直播系数抽取过程。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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