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改委关于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随发改审批服务【2023】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州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现驾考中心土地置换收入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本级财政预算收入予以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随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 建设规模:本工程净用地面积108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442.23平方米,主楼建筑高度15.9米(女儿墙)。工程总用地容积率为0.04,建筑密度为1.44%,绿化率25.39%,机动车停车位215个。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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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勘察(详勘)、工程测量、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制作、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驾考设备及驾考车辆等)及其他与工程相关的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31 合同估算价:9582.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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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勘察:须具备①、②、③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须具备①、②、③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工程投资额不低于9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类似项目的证明资料应分别附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扫描件,下同)。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均可)近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或类似设计项目或类似施工项目。类似项目、类似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定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视同有效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绩视同有效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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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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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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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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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3日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