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东湖高新智慧城项目三期供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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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19-420796-70-03-012891 |
项目出资比例: | |
项目备案机关: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项目规模: | 分3.1、3.2两期开发建设。分期施工,分期付款,分期结算。其中3.1期包含:1-9#、17-19#共12栋,共58969.46平方米;3.2期包含:10-16#共7栋,共37269.99平方米。 |
工程类别: | 其它项目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zggzy.cn) |
交易地点: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会议安排 |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8-11 11:00 |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 2020-09-01 1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0-08-16 08: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0-08-16 18:0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武汉东湖高新葛店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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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安庆方 |
办公电话: | 18607150331 |
移动电话 | 18607150331 |
招标代理机构: | 887700最新入口 |
经办人: | 宋佳 |
办公电话: | 02787816666 |
移动电话: | 17798348006 |
标段编号: | 420709202007280020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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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东湖高新智慧城项目三期供电工程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0-09-01 10:00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本次发包估价: | 835.474615 万元 | |
合同估价说明: | / | |
招标范围: | 1.概况:东湖高新智慧城三期供电工程由中标方总承包。其内容为设备采购、设备运输、工程施工及办理政府部门和供电管理部门的所有报装审批、验收、移交、送电手续。2.建设地点:鄂州葛店开发区建设大道与高新四路交汇处。3.招标范围:东湖高新智慧城三期供电工程项目:分3.1、3.2两期开发建设。分期施工,分期付款,分期结算。其中3.1期包含:1-9#、17-19#共12栋,共58969.46平方米;3.2期包含:10-16#共7栋,共37269.99平方米。4.要求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合格评定标准,且完成验收,承担相关费用。5.要 求 工 期:一、3.1期要求工期40日历天,3.2期要求工期30日历天。二、本工程工期为自招标人批准的每期工程的正式开工报告或由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至供电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 | |
工程地址: | 鄂州葛店开发区建设大道与高新四路交汇处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其他投标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在2015年09月01日至2020年08月31日,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且10KV及以上的供电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一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一人)需要具备电气技术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投标人需派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一人)需要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需派本项目质量管理人员(一人)需要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需派本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二人)需要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需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一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在2015年09月01日至2020年08月31日,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且10KV及以上的供电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9-01 10:00 | |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 580745588888 | |
收款人: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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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册;
(2)施工、监理类项目,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师电子签章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需办理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联合体单位需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标书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解密;如特殊项目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不需进行解密操作,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ez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代表单位操作)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获取招标文件、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或现场发放招标资料服务。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款项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到账成功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菜单,点击缴纳查询到账记录,将到账记录绑定至相应标段,完成缴纳。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资格预审的项目在预审阶段一般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特殊要求根据预审文件执行),进入投标阶段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再行缴纳。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更改的,可撤销签名确认后重新上传并重新电子签名确认,重新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同样视为未递交;
(4)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如需现场递交备份光盘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刻录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预审文件)中相关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1)本平台招标项目一般要求全部采取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需按本提示第5条及招标(预审)文件相关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如因招标项目特殊情况,不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文件投标、开标并评标的,须按招标(预审)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网上递交电子文件;
(2)方案设计、货物采购等类型项目,如招标(预审)文件要求须递交方案展板、模型、样品等投标资料的,或招标项目特殊情况要求需递交纸质文件备份的,应按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要求的内容递交至指定地点。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