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钟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方式(具体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2304020280-23064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钟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024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02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钟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的工程主要是对综合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钟祥市郢中镇承天大道东路45号,项目总建筑面积4440.05平方米,维修面积4072.88平方米,层数八层,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外墙防水及真石漆处理;办公区域隔断改造;建筑智能系统安装;照明灯具及线路改造;消防烟感及火灾报警系统、疏散应急系统;给排水系统改造;2-8层的室内吊顶恢复和内墙粉刷;底层车库内外修缮等。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维修改造内容。
2.计划工期: 总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5月08日(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实施项目的现场调查,施工方案,各类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施工、质保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相关服务,垃圾的清理和运输等。
4.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项目总预算(招标控制价)398.0246万元(含暂列金200000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5.质保期: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1年。
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合格施工现场。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文明施工合格工地。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总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5月08日(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方式(具体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方式:采用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形式,具体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1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887700最新入口
帐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钟祥市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钟祥市郢中镇石城大道西路15号
联系方式:谭先生、鲁先生 0724-4260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联系方式:黄释娴、温飞飞、苏恩华13367259117/ 027-87816666-8403、8413、8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鲁先生
电 话: 0724-4260408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