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1904FJ-011049001
招标代理编号:HBCZ-1104351-23007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湖北广电传媒大厦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第二次)(招标编号:HBSJ-201904FJ-01104900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 (以下简称57号令。)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投标人条件要求如下:“(1)具备以下三种资质之一:①通过智能建筑工程检测的计量(CMA)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或②省(市)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或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评审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和《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其中仅满足条件①或条件③的检测机构,按照57号令第三条不得承担本建设工程智能化质量检测业务,按照57号令第三十九条,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无效。
答:本次招标设定的三种投标资质,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条文说明第3.3.3项。为维护招标人和各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标文件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不变,各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书”,内容明确“甲乙双方的检测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检测资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本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报告无效,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自行承担责任,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湖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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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