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202FJ-02101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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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202-420118-89-01-89168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武汉市东湖综合保税区内,凤凰山街以北、流苏南路以东,光谷五路(规划)以西,高新六路以南。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综合服务中心、研发中心、厂房、物流仓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约15.82万㎡,建筑占地面积约3.2万㎡。规划建筑包括4层综合服务中心一栋,5层研发中心一栋,4层厂房一栋,4层仓库一栋,3层动力中心一栋,单层化学品库房一栋,液氮站一座,环保垃圾站一座,单层门卫房两栋,以及建筑间连廊和地下室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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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所需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各建筑中央空调系统所需各种规格的吊柜式新风机组、吊柜式空气处理机组、立柜式新风机组、立柜式空调机组、净化型组合式空调机组、普通型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换气机等设备,共计100台。(2) 工作内容包括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中间保管、成品保护、设备现场组装/安装(含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基础的设计出图、二次搬运、垂直运输、设备安装施工所需临时电力解决)、调试、试运行、验收、检测、交付;(3) 供货与安装调试过程中与其他承包商的施工配合;(4) 业主单位运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5) 组装/安装完成设备的成品保护;(6) 质保期(24个月)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7) 安装界面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计划交货期:60个日历天(含设备制造、运输、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等);具体进场时间根据工程实施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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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可以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符合规范要求和指标标准的全部设备。 (2)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限期内。 (4) 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限期内。 (5) 投标申请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及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生产管理、产品研发和售后服务人员,能够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 财务要求:投标人及所投设备制造商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经营状态良好,均未发生亏损。 (2) 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近5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5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应用于光电子、半导体、微电子、显示面板、生物制药厂房或产业园建设项目的,且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中应包括净化型组合式空调机组。需提供销售合同,且安装的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运行良好,无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并出具承诺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3) 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出具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 (5) 本项目的现场安装人员必须为代理商或制造厂商的专业安装人员(代理商的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制造厂商的专业培训并提供培训证明),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用工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6) 设备内关键零部件来源真实、可靠,若所投部件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其他项目该部件出厂证明、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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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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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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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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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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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9日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