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202FJ-0210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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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202-420118-89-01-89168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终端配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武汉市东湖综合保税区内,凤凰山街以北、流苏南路以东,光谷五路(规划)以西,高新六路以南。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综合服务中心、研发中心、厂房、物流仓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约15.82万㎡,建筑占地面积约3.2万㎡。规划建筑包括4层综合服务中心一栋,5层研发中心一栋,4层厂房一栋,4层仓库一栋,3层动力中心一栋,单层化学品库房一栋,液氮站一座,环保垃圾站一座,单层门卫房两栋,以及建筑间连廊和地下室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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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气照明系统所需终端配电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 动力配电箱(包含工艺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消防电源配电箱、双电源互投箱、检修开关箱等各类配电设备(具体数量详见终端配电箱设备清单,以及所配招标用图)。(2) 供应范围包括: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指定位置卸货、安装配合指导、上电调试、验收、交付;以及建设单位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质保期内故障维修、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计划交货期:60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根据工程实施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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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可以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符合规范要求和指标标准的全部设备。 (2) 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充分的生产制造投标设备的经验,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财务管理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 (4)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可以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及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生产管理、产品研发和售后服务人员,能够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经营状态良好,均未发生亏损。 (2)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应用于大型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大型商业项目、大型工业项目、公共建筑等的,终端配电设备。需提供销售合同且安装的终端配电设备运行良好,无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并出具承诺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3) 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出具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 (5) 终端配电设备关键零部件品牌、规格、型号、来源真实可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投标人必须对此进行实质性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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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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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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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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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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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7日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