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获奖情况:2018 年 2 月 1 日以来(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得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一等奖(公共建筑专项或工业建筑专项)。每个奖项得 1 分,最多得 4 分。请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建筑设计一等奖与招标文件中所述的中国建筑学会颁发的建筑设计一等奖是否具有同等效力?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2)条(43页)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要求,需进行方案优化及方案设计,招标文件附件未提供前期方案全套成果资料,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响应,请业主补充附件资料。如需方案设计,按要求需延长原定投标截止日期。
答:方案的效果图及各单体建筑平立剖绘制工作均未完成,请各投标人结合现有发出资料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进行优化,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投标截止日期不延长。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1)条(42页)中投标人获奖情况打分要求仅提供中国建筑学会奖项,国家级设计奖权威颁奖机构应该是中国建筑学会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议修改为“2018 年2 月1 日以来(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得中国建筑学会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一等奖(公共建筑专项或工业建筑专项)。每个奖项得1 分,最多得4 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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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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