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八)
招标编号:HBCZ-22031069-222812/HBSJ-202210FJ-179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投标人所提出的以下问题作出如下澄清答疑:
1.问:多次延期开标,程序严重违法。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的所有延期均符合法规规定。
2.问:多次延期开标,严重影响湖北省及洪湖当地的营商环境。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的所有延期均符合法规规定。
3.问:多次延期开标,造成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用足用好,影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
回复:因前期新冠肺炎患者救治的原因以致医院日常工作计划受到干扰,后续会加快项目的推进。
给各位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及时关注网站及平台相关信息,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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